关于办理教职工工作证的通知
各院、处、室:
工作证是我校教职工工作身份的证明,是外出办事的重要凭证。为方便教职工,我处拟于近日为教职工办理工作证,第一批办理对象为已转正的教职工(首次办理由学校出资),请各学院、处室于2005年10月20日前集中提交本单位已转正教职工两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至人事处。今后每月新转正的教职工在签合同时自带两张一寸照片到人事处办理。
人事处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