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我校举办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的若干意见
各院(系)、处(室):
为了提高中青年全职教职工的业务水平,鼓励中青年教职工获得硕士学位,提高我校中青年教职工的待遇,学校决定支持各院在我校举办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班。
一、从本学期起,各院可与武汉任何有硕士学位点的单位联系(当然尽可能联系到武汉知名度较高的名牌大学更好),争取在我校校内与之合办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班。
二、创办这种班的生源以我校各院为主,也可以吸收部分社会上各类人员参加。创办这种班的专业一般应为我校各院中青年教职工任职的对口或相近专业。
三、为了鼓励中青年教职工参加此班学习并获得硕士学位,凡参加我校这种校内班学习并获得学位者,可不受年龄和是否有研究生毕业证的限制,从获得证书的第二月起,每月享受600元特殊人才津贴。
四、举办此班学校可无偿提供教室及其他一切教学设施。
五、参加此班学习的各种费用(如学费、报名费、书本费、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由参加者自行交纳。学校为我校全职教职工每人预先垫支800元。如果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下来或五年之内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学校有权向本人索还。能够获得硕士学位者,凭已获学位 证书分5年向学校报销全额学费,即每年报销1/5。
六、我校办班应该享有的分成应纳入财务处帐户,其中的70%作为专门用于我校全职教职工的学费补贴基金,30%划入办班学院在财务处所列户头,用于办班过程中的开支,学费补贴不足的资金则由学校另外拨款解决。
七、此意见于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实施。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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