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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上半年申报初级职称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2007年上半年初级职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已转正的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学历。
2、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年限一年以上或大学本科学历经考试、考查,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从事专业年限两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不含高校教师和研究员系列)。
三、申报时间
2007年6月8日-2007年6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处室、各学院初审并签署意见,经人事处审查后,向符合申报条件者发放职称申请表,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
五、申报所需材料
1、职称申报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彩色相片一寸两张,两寸一张。
六、申报及办证费用共计80元。
人 事 处
200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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